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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4-12-20 15:36 点击次数:178
截至2024年11月25日收盘,兰石重装(603169)报收于5.81元,下跌0.85%,换手率2.38%,成交量31.06万手,成交额1.79亿元。
当日关注点交易信息:兰石重装主力资金净流出1197.13万元,占总成交额6.67%。机构调研:兰石重装在新疆布局的煤化工生产基地已与兰州基地形成合力,辐射新疆、陕北、内蒙、宁夏煤化工市场。公司公告:兰石集团将通过无偿划转方式直接持有兰石重装46.09%股份,本次收购符合《收购办法》第六十三条第(一)项规定的免于发出要约之情形。交易信息汇总兰石重装2024-11-25信息汇总交易信息汇总资金流向当日主力资金净流出1197.13万元,占总成交额6.67%;游资资金净流出760.51万元,占总成交额4.24%;散户资金净流入1957.63万元,占总成交额10.91%。
机构调研要点11月25日特定对象调研一、公司煤化工业务情况公司布局煤化工领域时间较早,2015年公司为进一步拓展新疆煤化工市场,在新疆哈密布局了生产基地,当前新疆基地已与兰州基地形成合力,辐射新疆、陕北、内蒙、宁夏煤化工市场。同时,公司深耕能源装备制造领域70余年,积累了丰富的技术及客户资源优势,同时拥有多种煤化工领域设备的制造能力,以及煤化工业务的EPC总承包能力。
提问交流环节公司2024年取得的煤化工业务订单有哪些?公司目前已披露的煤化工领域大额订单有新疆嘉国伟业新能源有限公司60 万吨/年煤焦油加氢项目(一期),合同金额135,000万元,该项目合作形式为采购、施工承包(PC);新疆同顺源能源开发有限公司180万吨/年褐煤热解提质多联产综合利用项目(一期120万吨/年)炭化炉升级改造项目,合同金额为20,000万元,该项目合作形式为以PC开口合同合作模式承揽上述工程;哈密合顺源节能环保科技有限公司100万吨/年烘干提质煤及100万吨/年烘干沫煤项目,合同金额16,000万元,该项目合作形式为以 PC 开口合同合作模式承揽上述工程。介绍下新疆公司的基本情况及产能情况?新疆公司于2014年3月注册登记,2015年9月正式建成投产,总投资45,000万元,注册资本15,000万元,设计年生产能力20,000吨。公司煤化工业务领域有哪些产品?公司煤化工领域产品有反应器类、塔器类、换热器类、罐类,具体如下。反应器类费托合成反应器、液化反应器、沸腾床反应器、精制反应器、改质反应器、还原反应器、氧化反应器、热/温/冷高压分离器、热/冷低压分离器等。塔器类分馏塔、稳定塔、吸收塔、解析塔、气化炉、变换炉、变换气洗涤塔、未变换气洗涤塔、H2S浓缩塔、CO2解析塔、热再生塔、分离塔/分离器、水洗塔、脱硫塔、氨塔、酚塔、萃取塔、急冷塔、脱轻塔、甲醇洗涤塔、汽提塔等。换热器类水煤气废热锅炉、中温换热器、变换气水冷器、开工加热器、低压废热锅炉、一/二/三等级冷凝冷却器/加热器、冷凝器等。罐类球罐、储罐等。介绍下公司核能业务情况。公司持续加快核能装备技术创新步伐,紧盯中核甘肃国家级核技术产业园建设、打造核乏燃料循环基地契机,构建“一体两翼三新”发展格局。同时积极拓展产品品类、检维修、集成化等业务,搭建“营销+研制+服务”为一体的核能产业发展平台。目前公司的核能产品覆盖核化工、贮运容器装备、核乏燃料后处理等。公司公告汇总上海市锦天城(西安)律师事务所关于兰州兰石集团有限公司免于发出要约事宜的法律意见书
一、本次收购的主体资格(一)收购人基本情况公司名称:兰州兰石集团有限公司注册地址:甘肃省兰州市七里河区西津西路 194号法定代表人:王彬注册资本:177 286.3092万元人民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20100224469959T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包括房地产开发经营、餐饮服务、住宿服务等;一般项目包括石油钻采专用设备制造、新能源原动设备制造等。成立日期:1992年 12月 12日经营期限:1992年 12月 12日至无固定期限股东及股权结构:甘肃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持股 100%(二)收购人不存在《收购办法》第六条规定的不得收购上市公司的情形收购人不存在《收购办法》第六条规定的不得收购上市公司的下述情形:负有数额较大债务,到期未清偿,且处于持续状态;最近 3年有重大违法行为或者涉嫌有重大违法行为;最近 3年有严重的证券市场失信行为;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以及中国证监会认定的不得收购上市公司的其他情形。二、本次收购属于《收购办法》规定的免于发出要约的情形《收购办法》第六十三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资者可免于发出要约:(一)经政府或者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批准进行国有资产无偿划转、变更、合并,导致投资者在一个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占该公司已发行股份的比例超过 30%”。三、本次收购履行的法定程序(一)本次收购已履行的法定程序2024年 10月 21日,兰石兰驼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临时会议,同意将兰石兰驼持有的兰石重装 64,008,298股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份比例 4.9%)无偿划转予兰石集团。2024年 10月 28日,兰石集团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定期会议,同意本次划转事宜。2024年 11月 11日,兰石集团与兰石兰驼签署《国有股权无偿划转协议》。(二)本次收购尚需履行的法定程序本次收购尚需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过户登记程序。四、本次收购不存在法律障碍收购人主体资格合法有效,不存在《收购办法》第六条规定的不得收购上市公司的情形。为本次收购,兰石集团与兰石兰驼签署《国有股权无偿划转协议》,本次收购已通过本次收购交易各方的内部决策。本次收购涉及的兰石兰驼持有的上市公司 64,008,298股股份,均为流通股,不存在被质押、司法冻结等权利受到限制的情形。五、本次收购的信息披露就本次收购,兰石集团已于事实发生之日通知上市公司,上市公司于 2024年 11月 13日披露了《关于国有股份无偿划转的提示性公告》,披露了本次划转的相关内容。六、本次收购过程中不存在证券交易违法行为根据收购人提供的资料,收购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在本次收购中不存在违反《证券法》等相关证券法律法规的行为。七、结论性意见收购人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有限责任公司,不存在根据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需要终止经营的情形;收购人不存在《收购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不得收购上市公司的情形,具备作为收购人的主体资格。本次收购符合《收购办法》第六十三条第(一)项规定的免于发出要约的情形。本次收购已经履行了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等法定程序。本次收购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收购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次收购的实施不存在法律障碍。本次收购已履行了现阶段必要的信息披露义务;收购人尚需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履行后续的信息披露义务。收购人不存在违反《证券法》《收购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证券违法行为。以上内容为本站据公开信息整理,由智能算法生成,不构成投资建议。